3月25日,國家藥典委員會發布《中國藥典》2020版生物制品異常毒性檢查相關修訂內容,以及《中國藥典》四部0212藥材和飲片檢定通則,以及9302中藥有害殘留物限量制定指導原則的標準修訂草案,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公示期為兩周。國家藥典委請相關單位認真研核,若有異議,及時來函提交反饋意見,并附相關說明、實驗數據和聯系方式。
相關內容均為第二次公示。記者比較發現,相比第一次公示稿,0212藥材和飲片檢定通則第二次公示稿刪除了“藥材及飲片(植物類)鉛不得過5mg/kg,鎘不得過1mg/kg,砷不得過2mg/kg,汞不得過0.2mg/kg,銅不得過20mg/kg”的表述;9302中藥有害殘留物限量制定指導原則第二次公示稿增加重金屬及有害元素一致性限量指導值,即“藥材及飲片(植物類)鉛不得過5mg/kg,鎘不得過1mg/kg,砷不得過2mg/kg,汞不得過0.2mg/kg,銅不得過2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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